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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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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老干部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老干部局概述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老干部局)

(一)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有关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参与制订我区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有关规定。
2、 负责全区离退休干部的宏观管理工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指导、协调做好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做好在我区易地安置离休干部的管理工作。
3、 检查、督促和指导区属各单位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待遇、生活待遇和保障机制的建立健全;负责检查落实企业离休干部“两费”工作;调查研究老干部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办法,报区委、区政府决策。

4、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全区离退休干部党支部建设工作;负责抓好全区离退休干部思想政治工作建设;组织离休干部和区处级以上退休干部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组织、协调老干部参加重大活动;组织离退休干部政策规定的参观学习活动。
5、 组织离休干部和区五套班子离退休干部体检和健康疗养等工作;协调、督促各单位做好离退休干部医疗保健工作。
6、负责接待离退休干部来访,并处理有关来信来函;负责离休干部和区处级以上退休干部信息化管理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经费的管理工作,编制年度经费预算;负责抓好全区老干部工作部门和队伍的业务建设工作。
7、 指导区老干部活动中心工作建设;指导全区老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工作。主管氏老年干部大学的工作。
8、 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高新区(新市区)老干部局列行政编制2名,其申:领导职数1名,事业参照公务员管理编制8名。年末实有人数行政2人,事业参公5人。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新市区老干部局决算总收入365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54.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3614.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4.0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新市区老干部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614.05万元。人员经费3453.08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82.33万元,主要是因为在职7人和离退休409人工资及津补贴普调。公用经费160.97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79万元,本年安排老干部文体活动及疗养经费支出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新市区老干部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0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结转结余67.25万,主要是办公经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结余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新市区老干部局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我局认真落实厉行在办公用品等采购方面,坚持执行有关规定,能用则用、能修则修;在会务方面,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就不开,必须要开的会议尽量控制会议总量、参会人数,并就近安排。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新市区老干部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新市区老干部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老干部局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附件【                  中共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委员会老干部局决算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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