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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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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编制民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权限内社会救助工作;

3.负责辖区内双拥优抚工作;

4.负责权限内民非企业及社会团体监督管理工作;

5.组织指导对全区低保家庭、困难群众的帮扶工作;

6.负责区划及地名普查工作;

7.组织、协调、指导、监督防灾减灾工作;

8.承担群体上访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9.协调处理婚姻纠纷工作;

10.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纳入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8个职能科室,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高新区(新市区)社会救助管理站)。

(三)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编制人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11人。

高新区(新市区)社会救助管理站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人,实有在职人数8人,其中:管理岗5人,专业技术岗3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预算为5270.54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270.5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民政局支出预算为5270.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2.62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987.92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82.62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01.5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9.0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2.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4987.92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20.76万元;双拥军优属支出140万元;抚恤支出421.16万元;退役安置支出528万元;社会福利支出1391万元;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40万元;临时救助支出403万元;特困人员供养支出200万元;其他生活救助支出344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附件【26民政局.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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