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民政事业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起草本市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拟订民政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承担依法对本区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区县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拟订本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和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指导福利彩票销售及彩票公益金的使用管理;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的权益保障工作;负责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管理工作。
4、参与拟订本区社区建设总体规划;拟订社区建设的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社区服务站建设。
5、拟订本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组织拟订本区城乡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负责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7、拟订本区抚恤优待政策、标准和办法,组织和指导拥军优属、抚恤优待和烈士褒扬工作。
8、拟订本区对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政策,负责组织实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护工作。
9、拟订本区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指导军供工作和移交地方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工作。
10、拟订本区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体系建设;负责组织核查并统一发布灾情;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接收、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拟订本区婚姻管理、殡葬管理和儿童收养的政策,负责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婚姻、殡葬、收养、救助服务机构管理工作。
12、拟订本区行政区划管理政策;负责本市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工作;负责全市行政区域界线的管理工作;负责区县边界争议调处工作。
13、承办市、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关机关内下设8个处室,分别是:综合管理办公室、双拥优抚科、民办非管理办公室、基层政权科、区划地名科、社会救助科、养老福利科、社会救助科、婚姻登记中心。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实有人数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编制人数18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实有在职人数1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9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8人。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8,456.9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0.96万元,降低2.2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政府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支出7,247.3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3.86万元,降低21.3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未及时支出;结余2,3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9.56万元,增长101.8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全区社会保障经费增加,年末结余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5,351.55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3,105.35万元,增长58.03%;预算支出5,351.55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895.79万元,增长35.43%。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456.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50.24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6.66万元,占0.08%。本年收入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5,351.55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3,105.35万元,增长58.03%。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247.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4.12万元,占5.44%;项目支出6,853.21万元,占94.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未及时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支出5,351.55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895.79万元,增长35.43%。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450.2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7.62万元,降低2.2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入的减少。财政拨款支出7,243.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967.63万元,降低21.36%。其中:基本支出394.12万元,项目支出6,849.44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未及时支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394.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6.67万元,增长101.5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未及时支出。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51.55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3,098.69万元,增长57.9%;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1.55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892.02万元,增长35.35%。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151.4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30.72万元,降低22.12%。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自然灾害生活补助、优抚对象医疗保障经费、优抚对象补助经费未及时支出。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48.91万元,2080201行政运行支出255.72万元,2080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8.53万元,2080204拥军优属支出48.39万元,2080207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59.46万元,2080208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0万元,2080299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71.91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89.49万元,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支出70.89万元,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47.56万元,2080802伤残抚恤支出1025.71万元,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0万元,2080805义务兵优待支出123.36万元,2080899其他优抚支出支出58.08万元,2080901退役士兵安置支出658.49万元,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1050.28万元,2080903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支出17.87万元,2080904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支出5.3万元,2080999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支出1.86万元,2081001儿童福利支出145.47万元,2081002老年福利支出406.08万元,208100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支出143.88万元,2081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00万元,2081107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支出123.96万元,2081199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支出142.93万元,2081501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支出3.22万元,2081901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550万元,2081902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支出225.14万元,2082001临时救助支出支出258.48万元,2082002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支出121.93万元,2082101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7.93万元,2082102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6.47万元,2082501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123.23万元,2101301城乡医疗救助支出533.34万元,2101399其他医疗救助支出0万元,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28.94万元,2109901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支出38.65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281.2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2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525.2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22.97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51.55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1,799.93万元,增长33.6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9万元,增长203.45%。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支出项目费用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09万元,增长217.5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支出项目费用增加。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88万元,因为年初单位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法对比;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92.09万元,因为年初单位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法对比。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2.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3.09万元,增长217.56%。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支出项目费用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296002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92.09万元。按经济科目分类,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2.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92.09万元,因为年初单位未做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法对比。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2,39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9.56万元,增长101.82%。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2,394.6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06.67万元,增长101.58%,增加原因是全区社会保障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积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2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15万元,比上年增加2.56万元,增长55.83%。主要原因是基层社区日常办公等运行费用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3,324.9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061.69万元,固定资产183万元,其中: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共有车辆2辆,价值44.3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实地考察和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38.7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0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0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29个,涉及预算5495.3万元,项目支出决算5495.3万元。年末本部门单位民生项目和重点支出项目的绩效评价开展情况及结果;
1.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目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民函【2017】255号
预算安排规模:8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8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2万元,该资金分两次拨付,最后一次
拨付时间为2017年12月底,故该笔资金没有用完。
2.项目名称:复员干部困难补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09号
预算安排规模:108.6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复原干部困难补助108.6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08.6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3.项目名称:危重病人(无名患者)医疗救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09号
预算安排规模:25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医疗救助25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25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4.项目名称:八一、春节等节日期间慰问部队及优抚对象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09号
预算安排规模:14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拥军优属其他补助支出14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4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5.项目名称:结婚证件及处理表费用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09号
预算安排规模:13.2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民政管理13.2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3.2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6.项目名称:死亡抚恤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47号
预算安排规模:30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死亡抚恤30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0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7.项目名称:残疾军人护理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48号
预算安排规模:13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伤残抚恤13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3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8.项目名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49号
预算安排规模:315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义务兵家属优待金315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15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9.项目名称: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贴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3号
预算安排规模:205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退役安置205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205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0.项目名称:儿童生活补助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40号
预算安排规模:15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儿童福利15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5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1.项目名称: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46号
预算安排规模:525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老年福利525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525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2.项目名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48号
预算安排规模:15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老年福利15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5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3.项目名称:养老机构运营补贴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47号
预算安排规模:186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老年福利186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86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4.项目名称:80岁老人津贴及免费体检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50号
预算安排规模:37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老年福利37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7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5.项目名称:无名患者及流浪乞讨人员陪护费和伙食费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56号
预算安排规模:1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生活补助1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6.项目名称:流浪乞讨人员临时救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财社【2017】53号
预算安排规模:84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补助支出84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84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7.项目名称:残疾人两项补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财社【2017】56号
预算安排规模:36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补助支出36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6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8.项目名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63号
预算安排规模:55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城市低保金55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55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19.项目名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63号
预算安排规模:19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农村低保金19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9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0.项目名称: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5号
预算安排规模:147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补助支出147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47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1.项目名称: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新财社【2017】219号
预算安排规模:20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城市特困人员生活保障金20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20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2.项目名称:爱心慈善超市救助资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12号
预算安排规模:35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5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5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3.项目名称:教育救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30号
预算安排规模:23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3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23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4.项目名称:7·5事件受伤人员救助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09】215号
预算安排规模:3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城市生活救助3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5.项目名称:取暖救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12号
预算安排规模:219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城市生活救助219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219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6.项目名称:五七工生活补贴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12号
预算安排规模:1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10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7.项目名称:城乡低保档案材料资金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33号
预算安排规模:403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专用材料费403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403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8.项目名称:城乡困难救助对象医疗救助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10号
预算安排规模:33.5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医疗保险33.5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33.5万元,该资金已用完。
29.项目名称: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
设立的政策依据:乌财社【2017】210号
预算安排规模:80万
项目承担单位:高新区(新市区)民政局
资金分配情况: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80万
资金执行时间:2017年1月-2017年12月
资金执行情况: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支出59.4万元,该资金未使用完。
第三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扣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99款01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08类02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08类02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8类02款04项拥军优属:指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208类02款07项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反映行政区划界线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208类02款08项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反映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的支出。208类02款99项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08类05款99项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208类08款01项死亡抚恤:指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208类08款02项伤残抚恤:指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208类08款03项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指反映在乡退伍红军老战士(含西路军红军老战士、红军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失散人员)、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的在乡复员军人、按208类08款05项义务兵优待:指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208类08款99项其他优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208类09款01项退役士兵安置:指反映按规定用于伤残义务兵的一次性建房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安置支出。208类09款02项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指反映移交政府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208类09款03项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指反映民政部门管理的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列入事业编制的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以及管理机构用房建设经费等支出。208类09款04项退役士兵管理教育:指反映退役士兵职业教育、转业士官待分配期间管理教育医疗等支出。208类09款99项其他退役安置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208类10款01项儿童福利:指反映对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208类10款02项老年福利:指反映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208类10款05项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反映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208类1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08类11款07项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指反映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支出。208类11款99项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残疾人事业方面的支出。208类15款01项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指反映中央预算对遭受特大自然灾害地区的地方政府在安排受灾群众吃、穿、住和抢救、转移、安置、治病等经费发生困难时给予的专项补助,以及为抗御特大自然灾害而设立的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资金。208类19款01项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反映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类19款02项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指反映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208类20款01项临时救助支出:指反映用于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208类20款02项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指反映用于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支出和救助管208类21款01项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反映城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类21款02项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指反映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208类25款01项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指反映除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外,用于城市生活困难居民生活救助的其他支出。210类13款01项城乡医疗救助★指反映财政用于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的支出。210类13款99项其他医疗救助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 以外的其他用于医疗救助方面的支出。210类14款01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指反映优抚对象医疗方面的支出。210类99款01项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229类60款02项:反映用于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的影票公益金支出。
第四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民政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附件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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