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档案局(史志办)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关于档案工作、党史、地方志工作的方针、政策;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并组织实施;拟定党史、地方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
2、集中统一管理区属单位的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安全保密。
3、负责接受、征集、整理区属单位的档案资料,推进档案工作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管理,负责档案资料的编研、鉴定和信息开发及提供利用,收集散失的档案文件和史料,参与编史修志工作。
4、负责档案法制宣传,依法对区属单位的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组织培训档案专业干部。
5、负责党史和地方志理论研究,运用史志资料和研究成果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
6、负责区地方史、区志的编修、续修和有关区情资料的收集、整理、翻译、出版工作。
7、负责《乌鲁木齐年鉴·高新区(新市区)专章》的撰稿工作。
8、负责对区属部门、单位的史志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并负责全区编史修志的审定工作;培训编史修志业务人员。
9、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档案局(史志办)为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事业编制11名(管理岗),其中:领导职数3名(副县级2名,正科级1名),实有编制11人,均为大专以上学历。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档案局(史志办)收入预算为300.7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0.75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档案局(史志办)支出预算为300.75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62.4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12万元;主要包括档案用具购置费、档案数字化维护、档案技术保护费、史志业务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14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行政运行162.4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12.5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2.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7.32万元。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20.12万元;主要包括档案用具购置费、档案数字化维护、档案技术保护费、史志业务经费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档案局(史志办)“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高新区(新市区)档案局(史志办)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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