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统战部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反映情况,并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抓好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极端势力的斗争,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4、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和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和团结工作。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和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和团结工作。
7、调查、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和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事宜。
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协会的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统战部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无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统战部编制人数3人(不含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编制),均为行政编制。实有在职人数5人(不包括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统战部收入预算为307.67万元,都是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统战部支出预算为307.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6.6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220.98万元,主要用于统战工作经费、清真寺管委会经费等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86.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3.3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5.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7.33万元。项目支出预算220.98万元,包括:统战工作经费(去极端化工作经费等费用)40万元,清真寺管委会开办费等费用140.98,生活补助4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统战部“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高新区(新市区)委统战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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