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组织宣传、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和区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全区统一战线工作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工作中的政治、思想动态,及时准确地向区委反映情况,并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统一战线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2.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指导宗教团体的工作,抓好宗教人士的政治教育和队伍建设;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反对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的斗争,参与处理有关突发事件。
3.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4.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为区委同民主党派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区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区委重大决策和会议精神;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
5.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和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和团结工作。
6.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与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代表人士和社团开展联谊活动,做好争取和团结工作。
7.调查、反映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和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培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事宜。
8.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指导区属各部门、各单位的统一战线工作;指导有关社团、协会的工作。
10.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我单位内设机构1个,独立核算。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人员编制数3人(不含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编制),均为行政编制;实有在职人数5人(不包括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部长),其中,行政编制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1人
第二部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单位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度收入总计244.00万元,支出总计233.77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了39.00%;支出增加46.86万元,增长31.00%。主要原因是统战经费、宗教人士补贴的增长。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16年收入244.00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支出决算为233.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233.77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结余26.01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5.77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一是统站经费,二是宗教人士补贴。
2016年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0万元。我单位初无预算。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2016年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因公出国共0人次,参加0个团组。
(二)公务接待经费决算公开
2016年公务接待费用决算支出0万元,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共计接待0批次0人。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公开
2016年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统战部单位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1.55万元,支出决算为233.77万元,完成预算的136.30%。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统战经费增加。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87万元,较上年增长62%。主要原因:统战经费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国有资产。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12001_新疆中国共产党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xls】已下载次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