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受理、交办、转送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
2、承办上级和本级人民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协调处理重要信访事项;
4、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
5、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6、对本级人民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的信访工作进行指导。
7、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
8、负责协助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建立财务预报工作体系,制定财务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财务工作的重要性。
9、做好年度的预算、决算工作及固定资产上报工作。
10、负责管理、监督信访局专项资金的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局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局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行政编制5人,无编制事业单位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局收入预算为264.67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4.67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局支出预算为264.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1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出170.96万元,为信访事务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93.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2.0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9.7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1.92万元。
2、项目支出170.96万元,主要是信访事务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附件: 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高新区(新市区)信访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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