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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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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组织指导全区基层工会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并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2.负责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拟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法规、措施和制度;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基层工会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3.对基层困难职工积极开展帮扶和援助。为各级工会提供理论政策服务;负责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指导基层工会自身改革和建设;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贯彻落实市总工会关于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并指导、协调全区职工劳动福利事业。
4.协助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做好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的评选和管理工作。组织职工广泛开展劳动竞赛,弘扬劳模精神,发挥劳模作用,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切实加强劳模的评选、表彰、管理、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算。设置财务室、帮扶办、综合办、组建部4个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编制5名,其中:行政编制2名(管理岗1个),事业编制3名(管理岗1个)。实有在职人数4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 ,事业编制2人。

第二部分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2016年度收入总计113.26万元,支出总计107.42万元。收入较上年减少了30.97%;支出减少10.99万元,减少9.28%。主要原因是费用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收入113.26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支出10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74.0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33.41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结余48.92万元,其中上年结余54.96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一是未支付的劳模疗养费用。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0万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决算0万元,主要用于:说明出国事由、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0.37万元,支出决算为107.42万元,完成预算的107%。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和公积金的增长。

七、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13万元,较上年减少71.04%,主要原因是减少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总工会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三)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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