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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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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组织部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高新区(新市区)组织部概述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区组织部)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工作的方针政策;

2、根据区委指示,拟定党的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计划及工作文件,建立健全组织工作和干部队伍制度,经党委批准后,负责贯彻落实;

3、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做好副科级以上干部的选拔、考察和管理工作;

4、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和指导社区(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5、培养培训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新党员;收缴党费,管理党员组织关系;做好党员教育与管理,不断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委组织部为全额拨款机关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区委组织部共有编制20名,在编在册干部17人。其中部机关行政编制 8名,在编干部6人;二级单位区委基层组织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事业编制8名,在编干部8人;区委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参照公务员编制4名,在编干部2名。

(三)2015年工作完成情况及成效

第一,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地见效。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突出作风正党。认真履行牵头责任,精心制定总体方案和推进计划,发挥领导示范带头作用,设立7个专题研讨组,由区委政府班子成员任组长副组长,带领各层面县级干部,对照不严不实具体表现和正反典型深学细照;聚焦修身用权律己、谋事创业做人,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梳理晾晒问题清单,推进专项整治,解决“为官不为”、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112个,全区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党性上进行了又一次集中“补钙、加油”,大大提振了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深入开展干部教育培训推进思想建党。将教育培训作为干部最大福利,让干的好的优先参训。选派24名干部前往中央、自治区、市委党校参加培训,做好第17批伊犁地区挂职干部培训工作,安排4名机关乡镇干部到信访局挂职锻炼。开办乡街(管委会)、社区(村)基层干部培训班6期、培训421人次;依托远程教育平台集中轮训“三支队伍”,使广大干部的思想观念、知识结构、行动能力紧跟时代步伐。从严加强干部监督彰显依纪治党。开展违规办理和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专项治理,760名科级在职领导干部全部备案登记,对4名违规干部进批评教育。加强干部工作规范化建设,集中8个月的时间,对1220份干部档案“三龄两历”逐一审核整理。完成604名区管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针对考察对象征求纪委意见554人次。严格落实谈话提醒等制度,涉及领导干部9人,引导广大干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第二,落实“四强”“三力”要求,执政骨干队伍更加坚强有力。坚持好干部标准,切实把区委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落实到位。坚持正确导向,抓好干部队伍建设。发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作用,从干部多重身份角色、成长轨迹等信息中评价干部,综合运用推荐考察、选任公示等办法选准干部,全年调整干部739名。2015年初,按照市委要求组建近百人的考察组,两天时间完成260名基层干部的考察任职,树立了重用基层干部的“风向标”。深化满意好班子争创,抓好领导班子建设。对2014年度考核结果进行综合评定,区委表彰奖励71个一级班子和132个社区、23个村班子,推动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高标准、严要求、创一流。推进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抓好人才工作。坚持“走出去,引进来”,组织20余家企业组团参加国内高端人才会展和重点高校招聘会,引进18名重点大学硕博毕业生到新区工作;完成新疆人才大厦主体建设,明确了人才服务、创业孵化、商务交流、教育展示、配套服务、公共管理等六大平台功能定位,力争依托人才大厦有效载体将我区打造成为面向全疆辐射中亚地区的人才高地。

第三,坚持强基固本,基层基础得到持续加强。不断加强社区、村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夯实维护稳定的第一层基石。深入推进“访惠聚”活动。选派537名机关干部与市属下派干部混合编组,组建168个工作组,进驻社区(村)开展工作。一年来,工作组走访群众12万余人次,为群众办好事实事1632件,推动落实23个惠民生项目。持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区委投入3115万元用于19个社区阵地建设项目,拆分重点复杂区域,新建3个街道、15个社区。健全基层激励机制。选派12批次233名基层干部赴内地短期疗养。加强基层工作力量,从社区遴选106名干部到管委会(街道)工作;做好151名社区非在编人员纳编工作,发放各类基层干部奖补贴2290万元。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组织部决算总收入1198.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98.2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69.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22万元,占总支出的52.20%;项目支出511.26万元,占总支出的47.8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组织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3万,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组织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11.2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3万元。因专项费用增加.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计结转结余资金487.46万元,包括行政运行经费的56.08万元,用于其他组织事务支出支出的425.49万元。
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2015年用于支付次年一月份公积金、医保和事业编制人员绩效考核工资未发放;二是2015年财政拨正常组织专项业务经费未使用完,形成结余。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组织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2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22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减少1.6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1.65万元,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对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等,研究制定了支出压缩的具体指标;其次,在办公用品等采购方面,坚持执行有关规定,能用则用、能修则修;在会务方面,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就不开,必须要开的会议尽量控制会议总量、参会人数,并就近安排。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组织部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组织部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4年决算减少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组织部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70人,接待费开支0.22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4年决算减少1.65万元,主要用于赴省外、州外等地考察项目点产生的费用及接待外来客商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委组织部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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