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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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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招商服务局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3-21 浏览次数: 【字体: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招商服务局(以下简称区招商服务局)系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政府下属的正县级行政单位。单位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招商引资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编制招商引资发展规划及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
(二)组织、组织协调、推进重大招商引资交流活动;组织、指导、协调和参与招商引资有关的会展工作。
(三)负责招商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调研、考核评价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招商引资重大问题的建议。
(四)负责招商引资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发布等工作;定期公布招商引资投资导向目录,引导企业资金投向。
(五)负责招商引资项目实施情况的跟踪、督促、落实、协调和服务。
(六)负责对本区政府投资项目进行立项批复并跟踪服务。
(七)负责对企业投资项目进行前期调查、筛选、分析、出具项目选址通知。
(八)负责全区股权投资类企业招商、服务、管理。
(九)监督管理外商投资工作;指导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工作;参与拟订我区外商投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权限内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的审批。
(十)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纳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

人员编制:行政编制人数7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高新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招商服务局局机关收入预算为1118.89万元,全部为预算财政拨款。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招商服务局支出预算总额1118.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34.8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984万元,主要分为招商引资专项经费和亚欧博览会专项经费。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34.8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83.8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9.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05万元。项目支出预算984万元,包括:主要分为招商引资专项经费284万元和亚欧博览会专项经费700万元。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招商服务局机关“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29.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6万元。主要用于经批准的招商引资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13.5万元。主要用于履行招商工作职责、开展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03】2016年新市区招商服务局单位批复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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