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企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2015年企业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述
一、 工作职责:
1、 落实各级政府企业扶持政策,研究制定本级政府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2、 收集整理成长性好、创新能力强的企业信息,建立重点支持的企业名录;
3、 开展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
4、 技术改造项目审核备案工作;
5、 企业申报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的审核推荐工作;
6、 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服务程序,创建优质政策咨询服务工作平台。
二、 2015年重点工作
1、 重点规划,推动产业发展与技术进步
为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从容应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做好促发展、调结构、惠民生工作,制定了《高新区(新市区)应对经济下行压力做好当前经济工作24个方面60条措施任务分解方案》,在助力传统产业提质增效的同时,积极培育区域经济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新产品、新动力,促进新区经济健康持续发展。
2、 积极争取政策资金扶持。截至9月底,我委共推荐上报项目297项,截至目前共112项获得资金扶持,资金总额预计在4470万元以上;共推荐技术创新入库项目170余项,目前成功入库项目132项;共推荐自治区企业技术创新示范企业4家、自治区产学研示范基地12家、自治区企业技术中心4家、自治区优秀新产品和新产品开发有功人员奖励5项。共出具企业技术改造备案证明14项;为16家企业申请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出具推荐意见;为企业出具各类证明、推荐函30余项。对9家拟申请进入“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开展跟踪服务,并积极协助其申报相关资金扶持,截至目前,共获得扶持资金1410万元。为培育壮大中小微企业,促进区内中小企业健康有序发展,2014年对92个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扶持资金项目进行审核,并与全部企业签订合同,目前已完成拨付首批拨付资金2755万元。
3、搭建平台,加大服务中小企业力度
积极帮助企业提升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截至9月底,共面向企业开展各类培训4次,培训企业400余家次,培训内容涵盖:工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工业转型升级强基工程申报培训、新税制改革培训、企业改制上市及股权融资技巧、新三板挂牌操作方法等。
3、 大力协助企业“走出去”、拓展国内外两个市场。截至9月底,共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展会8次,参与企业达120家次,包括第二届伊塞克湖经济论坛暨2015丝绸之路国家商品展、第二届亚欧国际农业技术等。
三、 本单位在岗人员19人,1人为七级职员, 8人为八级职员,3人为九级职员;聘用5人;退休2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决算总收入1705234.4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01607.47元,占总收入的99.79%。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786253.87元,其中:基本支出1512253.87元,占总支出的84.66%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本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为1512253.87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与上年对比增加11.17%,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政策性工资增加。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本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70000元,主要原因新增电子商务宣传项目支出。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末本中心结转结余数为660854.31元,全部为基本结转的事业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1%,主要原因本年支出占用往年结余,本年度年末结转结余数已安排2016年测算上缴财政国库。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0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决算0元,主要用于:说明出国事由、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费用0元。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事业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高新区企业服务中心
201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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