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党委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办公室负责全面了解全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重大动态,为区委科学决策发挥参谋助手作用。负责区委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承担区委和区委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翻译、印发和日常文书处理工作。负责对区委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负责区委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的催办、查办工作。负责区委的信息工作。负责区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区委领导同志参加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上级党委和兄弟省(市、自治区)、地、州、市、县党委系统领导来我区的接待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区人民政府报区委的法规性文件的政策性研究,以及区委和区委办公室公文的规范把关。负责接收、传送区党、政、军及有关部门的绝密、机密文件、专件等。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高新区(新市区)党委办公室为县级行政单位,内设机构数1。
(三)人员编制:
共有在编人员69人。行政共计31人,事业编制人数38人,其中:副厅级领导3名,县级领导9人,副县级领导6名,副县级非领导1名,正科级领导3人,正科级非领导2人,副科级领导1人,副科级非领导15人,在职一般工作人员29人。人事局批准聘用2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党委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723.0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23.06万元。预算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无政府采购预算。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154.0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3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2.4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69万元,包括:
1、差旅费30万元
2、机要局专项经费99万元
3、金融创新服务中心课题咨询费90万元
4、党委会议室音响设备50万元
5、机要局机房建设及电子政务内网建设30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党委办公室“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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