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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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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文化体育旅游局2017年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我局主要负责本区域社区文化辅导、培训,体育教练员指导,健身路径社区配发,文化娱乐场所稽查,旅游推介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给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我局为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本单位在岗人员34人,1人享受副县级待遇,4人享受正科级待遇,2人享受副科级待遇,8人为科员,事业编制19人。

工作无工作用车。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收入预算为691.12万元。

(二)支出预算主要内容

2017年经费支出总计:657.14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20.96万元(定额)

2、商品服务支出:33.96万元(定额)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9万元(定额)

4、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53万元(定额)

一、工资福利支出:420.96万元

1、基本工资:124.58万元(定额)

2、津贴补贴:84.32万元(定额)

3、奖金:3.33万元(定额)

4、社会保险费:53.8万元(定额)

5、绩效工资:90.77万元(定额)

6、奖励金:57.8万元(定额)

7、医疗保险个人账户6.36万元(定额)

二、商品服务支出:33.96万元

1.办公费:2.22万元(定额)

2.办公电话费:1.74万元(定额)

3.邮寄费:0.19万元(定额)

4.在职职工取暖费:3.13万元(定额)

5.差旅费:4.52万元(定额)

6.维修(护)费:0.10万元(定额)

7.培训费:3.99万元(定额)

8.专用材料费:0.19万元(定额)

9.工会经费:3.96万元(定额)

10.福利费:12.22万元(定额)

11.水费:0.59万元(定额)

12.电费:1.11万元(定额)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4.69万元(定额)

1.遗属人员补助费:1.6万元(定额)

2.住房公积金:53.09万元(定额)

四、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47.53万元(定额)

1.文化市场旅游推介40万

2.免费开放:88万

3.人力资源网络培训3万

4.其他交通费10万

5.其他商品服务支出6.53万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我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高新区(新市区)文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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