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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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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11-02 浏览次数: 【字体: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选举相关事宜;

3、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听取审议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及审查批准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4、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5、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6、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7、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8、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区长、监察委员会主任、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9、根据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

10、根据监察委员会主任的提请,决定本级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任免;

11、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陪审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12、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个别代表免职。

二、机构设置及人员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2019年度,实有人数13人,其中:在职人员13人,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0人。

从部门决算单位构成看,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部门决算包括: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决算。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51.3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2.38万元,增长13.72%,主要原因是本年工资基数调资,增加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本年支出344.1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89万元,增长3.89%,主要原因是本年在职人员社保公积金基数调整,访惠聚工作队支出在本单位列支。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351.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12万元,占99.9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19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344.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03万元,占83.11%;项目支出58.11万元,占16.89%;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1.1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14万元,增长15.51%,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职务晋升相应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相关费用的增加。财政拨款支出343.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4.91万元,增长4.53%,主要原因是人员的职务晋升相应工资、社保和公积金相关费用的增加。

与年初预算数相比情况:财政拨款收入年初预算数330.16万元,决算数351.12万元,预决算差异率6.35%,主要原因是增加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及第一书记的相关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330.16万元,决算数343.77万元,预决算差异率4.1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的变动;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及第一书记的相关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77万元。按功能分类科目项级科目公开,其中:

2010101行政运行228.44万元;

2010104人大会议25.54万元;

2010108代表工作23.1万元;

2010199其他人大事务支出10.11万元;

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35.21万元;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38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6.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4.44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障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1.59万元,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此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公务接待费0万元。开支内容包括本年无此项支出。单位全年安排的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年初预算相比情况: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预算数0万元,决算数0万元,预决算差异率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此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本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9万元,比上年减少7.9万元,降低40.53%。主要原因是本年办公用品经费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价值0万元。车辆1辆,价值8.89万元,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日常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预算绩效的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19年度开展预算绩效评价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57.75万元。预算绩效管理取得的成效:一是对项目绩效监测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纠偏,保障了项目按照进度保质保量执行,资金按照期进支付,确保每一个项目如期按要求完成,达到预期的效果。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对各项指标和指标值要进一步优化,根据单位性质制定不同指标;二是评价工作存在局限,影响评价质量。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培训。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

主管部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47

0.47

0.47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47

0.47

0.47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合理安排使用2019年度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拉近访惠聚工作队与群众的距离,提升辖区居民幸福感。

访惠聚工作队全年为民办实事经费0.48万元,为民办实事经费发放准确率100%,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资金合规使用100%,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及时完工率100%,有效保障辖区居民幸福感,有效拉近群众与访惠聚工作队的距离,访惠聚工作队满意率95%。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工作队全年为民办实事数量(件)

≥10次

15

10

10

质量指标

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发放准确率

100%

100%

10

10

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资金合规使用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及时完工率

≥95%

100%

5

5

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及时支付率

≥95%

100%

5

5

成本指标

访惠聚工作队为民办实事经费(万元)

≤0.47

0.47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增加辖区居民幸福感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为民办实事拉持续近群众与访惠聚工作队的距离

≥1年

1年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访惠聚工作队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分

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23.10

23.10

23.10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23.10

23.10

23.10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区级人大代表活动及代表人事选举委员会相关支出,开支范围有办公费支出,下拨各片区、街道大组分管的区级人大代表经费支出、代表各类培训、《全国人大》、《新疆人大》《代表报》等刊物支出,代表视察检查调研相关费用支出

按计划已完成市、区两级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按完成市、区、乡三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共计110人,为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征订各类人大杂志231份,按时年初计划按时完成对各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视察6次,组织代表活动经费合规使用率100%,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参加活动的代表满意度达到了95%。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培训市、区、乡(镇)人大代表(人)

≥100

110

10

10

质量指标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合规使用率

100%

100%

10

10

为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征订各类人大杂志(份)

≥231

231

10

10

时效指标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时完工率

≥95%

100%

5

5

按时年初计划按时完成对各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视察(次)

≥6

8

5

5

成本指标

组织代表活动严格控制支出(万元)

≤23.1

23.1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能力

达成指标

达成

10

10

组织代表提供学习培训、调研

提高履职能力

达成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代表持续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行使好权利。

≥1年

1年

10

9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加活动的代表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分

98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十四次人大第四次会议经费

主管部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30.00

30.00

25.53

10

85.10%

9.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30.00

30.00

25.53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项目计划在2019年3月以前完成,根据《代表法》、《组织法》等相关规定,召开一年一度的人民代表大会,听取审议区政府、区法院、区检察院、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审查批准区政府财政预算、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草案;选举事项,保障完成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成功召开并完成各项大会议程。

按照计划圆满完成了新市区第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全部议程,并成功选举了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一名,区法院院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参会人员310人,按照法定程序完成代表大会全体会议4次,会议经费25.54万元,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常委会报告,形成决议决定7项,参会人员满意度达到95%。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参会人员(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人)

≤350

310

10

10

审议通过“一府两院”常委会报告,形成决议决定(项)

≥6

7

10

10

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数量(件)

≥30

55

10

10

质量指标

十四次人大第四次会议资金合规使用率

100%

100%

5

5

时效指标

十四次人大第四次会议及时完工率

≥95%

100%

5

5

成本指标

会议经费控制在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内(万元)

≤30

25.53

10

9

节约开支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按照法律规定,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100%

100%

10

10

发挥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的作用

达成指标

达成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人大代表持续为民发声,反映民意

≥1年

1年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会人员(代表、列席人员、工作人员)满意

≥95%

95%

10

10

总分

100分

98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新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4.21

14.21

8.10

10

54.10%

6.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14.21

14.21

8.10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人大常委会每年选择若干关系改革发展大局和群众 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有计划地对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监督落实情况。

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支出8.11万元,新市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相关会议8次,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合规使用率100%,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发放准确率100%,人大常委会工作及时完工率100%,有效保障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参加依法监督的代表满意率达到了96%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召开相关会议次数(次)

≥6

8

10

10

质量指标

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合规使用率

100%

100%

10

10

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发放准确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人大常委会工作及时完工率

≥95%

100%

5

5

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及时支付率

≥95%

98%

5

5

成本指标

人大常委会工作经费支出(万元)

≤14.21

8.1

10

6

因代表参加会议经费指标降低,所以经费使用未完成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完善发展。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宪法和法律在我区贯彻执行

≥1年

1年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加依法监督的代表满意率

≥95%

96%

10

10

总分

100分

92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2019年访惠聚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

主管部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52

0.52

0.52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52

0.52

0.52

-

-

-

上年结转资金

-

-

-

其他资金

-

-

-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合理安排使用2019年度访惠聚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拉近访惠聚工作队与群众的距离,提升辖区居民幸福感。

访惠聚第一书记全年为民办实事经费0.53万元,为民办实事经费使用率100%,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资金合规使用100%,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及时完工率100%,有效保障辖区居民幸福感,有效拉近群众与访惠聚第一书记的距离,访惠聚第一书记满意率95%。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数量(件)

≥3

4

10

10

质量指标

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发放准确率

100%

100%

10

10

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资金合规使用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及时完工率

≥95%

100%

5

5

访惠聚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及时支付率

≥95%

100%

5

5

成本指标

第一书记为民办实事经费(万元)

≤0.52

0.52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增加辖区居民幸福感

有效保障

达成

15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通过为民办实事拉持续近群众与访惠聚第一书记的距离

≥1年

1年

15

15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对第一书记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分

100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自评表

(2019年度)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人大代表活动经费

主管部门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实施单位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0.39

0.39

0.39

10

100.00%

10.00

其中:当年财政拨款

0.39

0.39

0.39

上年结转资金

其他资金

年度
总体
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市级人大代表视察、调研等活动相关支出,补选市级人大代表支出。

按计划已完成市级人大代表的补选工作;按完成市级人大代表的培训工作,共计50人次,为市人大代表征订各类人大杂志50份,按年初计划按时完成对各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视察4次,组织代表活动经费合规使用率100%,提高了代表依法履职的能力。参加活动的代表满意度达到了95%。

年度
绩效
指标
完成
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数量指标

培训市人大代表(人)

≥50

50

10

10

质量指标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合规使用率

100%

100%

10

10

为市、区、乡(镇)人大代表征订各类人大杂志(份)

≥50

50

10

10

时效指标

人大代表活动经费及时完工率

≥95%

100%

5

5

按时年初计划按时完成对各类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的视察(次)

≥4

4

5

5

成本指标

组织代表活动严格控制支出(万元)

≤0.39

0.39

10

10

项目效果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代表撰写议案、建议的能力

达成指标

达成

10

10

组织代表提供学习培训、调研

提高履职能力

达成

10

9

可持续影响指标

代表持续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行使好权利。

≥1年

1年

10

9

生态效益指标

满意度
指标

满意度指标

参加活动的代表满意度

≥95%

≥95%

10

10

总分

100分

98分

第三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部门决算报表(见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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