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委员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政协章程的规定,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组织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参政议政。
1、围绕履行三项职能,召开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常委专题协商会等会议,就国家和地方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各党派参加人民政协的共同性事务,政协内部重要事项进行协商。
2、政协全体会议、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向党委和政府提出提案。
3、通过委员视察、委员提案、委员举报、大会发言、反映社情民意以及参加党委和政府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等形式,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本地区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开展监督。
4、对本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社情民意,通过调研报告、提案、建议案等形式,向区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意见建议。
(二)内设机构
政协新市区政协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和专委会工作科。
(三)人员编制:
截止2017年2月,编制人数为11人,在职人员为13人。均为行政编制。
二、2015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区财政安排新市区政协机关收入预算为265.2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5.23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新市区政协机关支出预算总额为265.2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204.8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78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工资福利支出142.7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7.6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60.34万元,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34万元,人大会议30万元,委员视察13万元,参政议政15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本单位无“三公”经费。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新市区政协办公室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