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残联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1、广泛听取残疾人意见和要求,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残疾人服务。
2、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提高素质;发挥潜能。
3、宣传残疾人事业,弘扬人道主义,沟通政府和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支持残疾人事业。
4、开展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用品用具供应,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建设和残疾预防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5、协助政府研究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事业的政策、规章和计划。
6、承担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
(二) 内设机构:
纳入财政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1个残疾人就业管理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机构编制管理部门核定编制人数10人,其中:事业编制人数6人。2016年底实有在职人数10人,残联实有人数5人,残疾人劳动就业管理所实有人数5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残联收入预算为1097.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经费拨款179.89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917.9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残联支出预算为1097.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9.89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917.94万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179.8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28.35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4.76万元;
项目支出917.94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区残联“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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