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含附表)
根据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区市政市容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市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设施等及所管辖市政道路的维护、养护工作,编制维修、养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组织、指导和监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清扫保洁、清扫冰雪、垃圾清运的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城区建(构)筑物外立面容貌的检查管理工作。
4、负责城市张挂、张贴宣传品和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城市夜景灯饰照明工作;负责道路挖掘、临时占道的审批及恢复工作的监督、验收工作。
5、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和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有关市政市容案件的协调和办理工作。
6、组织开展市政市容创建活动,组织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7、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编制: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67名,其中:领导职数3名,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实际在我局工资统发人员162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97人,退休59人。(事业中33人为建设局借调人员,调动手续正在办理中。)
(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
1、市政设施站:负责辖区支干道、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道路的维修、建设,设置相关市政设施维护等项工作。负责对辖区道路开挖、占道经营、广告牌匾、渣土清运的实地勘察、初审、报批工作;街道临建等违章行为的监督检查和赔偿收费;停车场管理等。
定员33人,领导职数:1名。
2、市容管理站: 负责对辖区主、次干道、社区庭院垃圾清运作业单位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负责垃圾无害化填埋处理、垃圾袋装化站点选定审批。负责对两乡、各街道办事处所管主、次干道、社区庭院、门前五包、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评。负责辖区公厕建设的选址报批和环境卫生标准化、规范化的监督管理。
定员37人,领导职数:副站长1名。
3、公共照明维护管理所 ;负责辖区道路照明,城市次干道、支路、巷道两侧道路景观照明设施及无物业管理小区照明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定员7人,领导职数:所长1名。
第二部分: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门: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总体情况:
根据乌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财务决算批复的通知》,本年总收入228527085.98元,其中:财政拨款228527085.9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实际支出为134198688.12元,其中:基本支出17672347.44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16526340.68元, 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田字路沿线建筑物景观整治工程、道路维修及养护、道路井盖护栏维修、道路建筑美化、背街小巷改造、示范巷道、城区高层建筑及道路节点亮化及电费、路灯及楼体亮化维护等、门头牌匾整治、智能垃圾房、垃圾桶箱、新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等业务支出。
(一)基本支出决算17672347.44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734000.63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61333.77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458613.04元。
(二) 项目支出决算116526340.68元。项目支出中聘用保洁员工资1051430.71元,亮化电费284083.79.元、购垃圾桶等2555554元,付垃圾清运等劳务费8100711.96元,智能垃圾房及公厕建设工程款20386030.48元。田字路、环境整治、道路及亮化维护等70791245.49元,付清运队清运保洁费及市养护处日常道路维护费等11927976.93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结转443300.12元,用于支付在职职工2015年30%基础性绩效工资。项目支出结转19057220.96元,主要用于支付以前年度末决算工程欠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实际支出30000元。主要用于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无)
表格:见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运行公用支出累计1,479,733.77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水电暖费、办公用品、其他交通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实有车辆2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主要是推土机等已报废待办手续,其他用车13辆:主要是摩托车等已报废待办手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局
二0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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