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市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设施等及所管辖市政道路的维护、养护工作,编制维修、养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快速路和城市道路上的各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市建(构)筑物外立面容貌整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张挂、张贴宣传品和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挖掘、临时占道的审批及恢复工作的监督、验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政市容设施的设置、安装管理、维护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城市道路及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快速路和城市道路上的各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备案、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设施及垃圾、冰雪收运。清运设备的采购、设置、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和无物业管理小区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物景观照明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城市夜景灯饰照明工作
6、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和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有关市政市容案件的协调和办理工作。
7、组织开展市政市容创建活动,组织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8、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市政市容局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纳入我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市容卫生管理站、市政市容设施管理站,公共照明维护管理所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市政市容局编制人数70人,其中,行政编制5名,事业编制65名,实际在我局工资统发人员124人,其中,行政5人,事业56人,退休人员63人。
三、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市政市容局收入预算24987.4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4987.45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市政市容局支出预算为24987.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56.97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3930.48万元,其中全区保洁员工资13200万元,城北环卫作业经费2400万元,垃圾清运清雪经费2300万元,其他主要用于环境综合整治、田字路沿线建筑物景观整治工程、道路维修及养护、道路井盖护栏维修、道路建筑美化、背街小巷改造、示范巷道、城区高层建筑及道路节点亮化及电费、路灯及楼体亮化维护等、门头牌匾整治、智能垃圾房、垃圾桶箱、新建垃圾转运站及公厕、公厕免费开放维护经费,清扫保洁人员工资等业务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056.97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659.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35.1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61.91万元。项目支出决算23930.48万元,包括: 城市基础设施维护支出400万元,全区主干道巷道维护及改造提升4000万元。全区路灯灯杆及夜景楼体亮化1600万元,全区保洁员工资13200万元,城北环卫作业经费2400万元,垃圾清运清雪经费2300万元等。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市政市容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