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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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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08-29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有关市政基础设施维护、环境卫生管理、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拟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2、参与城区建设总体规划工作,组织实施市政市容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辖区市政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市容环卫设施等及所管辖市政道路的维护、养护工作,编制维修、养护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城市道路上的各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清扫保洁工作,城市建(构)筑物外立面容貌整治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张挂、张贴宣传品和户外广告、商业牌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挖掘、临时占道的审批及恢复工作的监督、验收工作。

4、负责辖区内市政市容设施的设置、安装管理、维护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城市快速路以外的城市道路及设施的养护、管理和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各类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的养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公厕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机动车停车场的备案、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环卫设施及垃圾、冰雪收运。清运设备的采购、设置、维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城市道路照明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道路和无物业管理小区照明设施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建筑物景观照明的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协调和管理城市夜景灯饰照明工作

6、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和城市管理服务热线有关市政市容案件的协调和办理工作。

7、组织开展市政市容创建活动,组织市政维护、环境卫生科技成果的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

8、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机关内下设 3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环整办、业务科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3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分别是:市容卫生管理站、市政市容设施管理站、公共照明维护管理所。

(三)人员编制实有人数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编制人数65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60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实有在职人数60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55人。离退休人员66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66人。

第二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23,429.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025.35万元,增长42.8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拨款收入:1、2017年全区保洁员工资在我局核算;2、新增城北新区政府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作业费,3、2017年新增道路非硬既绿项目等;支出23,334.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221.34万元,增长28.8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全区保洁员工资在我局核算、新增城北新区政府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作业费、2017年新增道路非硬既绿项目等;结余358.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99万元,增长36.0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30%绩效工资年末末发(2018年初考核后发放)。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25,837.41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2,407.46万元,降低9.32%;预算支出25,837.41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2,502.46万元,降低9.69%。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3,429.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447.69万元,占95.81%;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982.26万元,占4.19%。本年收入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增加:1、2017年全区保洁员工资在我局核算;2、新增城北新区政府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作业费;3、2017年新增道路非硬既绿项目等。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25,837.41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2,407.46万元,降低9.3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3,33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8.85万元,占5.57%;项目支出22,036.1万元,占94.4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1、2017年全区保洁员工资在我局核算;2、新增城北新区政府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作业费,3、2017年新增道路非硬既绿项目等。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支出25,837.41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2,502.46万元,降低9.69%。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2,447.6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23.5万元,增长44.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拨款:1、2017年全区保洁员工资在我局核算;2、新增城北新区政府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作业费;3、2017年新增道路非硬既绿项目等。财政拨款支出22,338.3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084.69万元,增长29.47%。其中:基本支出1,298.85万元,项目支出21,039.5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1、2017年全区保洁员工资在我局核算;2、新增城北新区政府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作业费;3、2017年新增道路非硬既绿项目等支出。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34万元,增长49.57%,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30%绩效工资年末末发(2018年初考核后发放)。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837.41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3,389.72万元,降低13.12%;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837.41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3,499.05万元,降低13.54%。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497.0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541.85万元,增长59.71%。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1、2017年全区保洁员工资在我局核算;2、新增城北新区政府采购市容环卫保洁服务作业费;3、2017年新增道路非硬既绿项目等。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61.8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36万元,2120101行政运行支出1008.61万元,212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0.96万元,2120399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支出4941.01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10956.26万元,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支出240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933.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2,82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37.95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4.08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392.6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242.01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3,744.92万元,降低17.63%。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795.6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53.79万元,降低16.59%。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转移拨付资金较上年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4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7.16万元,降低23.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转移拨付资金较上年减少。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595.4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200.2万元,增长4.36%;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5.4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245.87万元,增长5.35%。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841.2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57.16万元,降低23.14%。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年上级转移拨付资金较上年减少。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120803城市建设支出4841.27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838.7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849.48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53.08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595.4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245.87万元,增长5.35%。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358.7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94.99万元,增长36.01%。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329.9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9.34万元,增长49.57%,增加原因是2017年30%绩效工资年末末发(2018年初考核后发放)。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减少2.65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为节约经费,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汽油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减少2.65万元,降低100%。减少原因是为节约经费,压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汽油费;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积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用汽油、维护等。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报废手续办理中)。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37万元,比上年减少0.97万元,降低1.09%。主要原因是节约办公经费相应减少机关运行经费。

六、政府采购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11,571.8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14.89万元,固定资产1,036.62万元,其中:房屋4,237.03(平方米),价值503.97万元,共有车辆41辆,价值403.25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8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待报废车辆,报废手续办理中):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129.4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36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0万元。其中:已缴国库36万元,已缴财政专户0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第三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扣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

204类99款01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2类01款01项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212类01款02项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212类03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212类99款99项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212类08款03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市政市容管理局.xls已下载
附件【附件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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