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综治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辖区敌社情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研判工作,并对重要信息、苗头性问题和有价值线索及时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重大事项风险评估工作;
2、研究拟定辖区维稳应急处突工作方案、预案,并组织开展定期演练;加强“网格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各级治安力量,巡逻人员的巡逻、培训、教育及管理工作;指导、协调政法各部门依法相互制约,密切配合,并负责对全区政法干部的思想教育、业务培训、相关考核等工作,加强政法部门三大建设;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特别是对“涉法涉诉”案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督促稳控主体落实稳控责任;负责打击“三非”活动的相关工作,报送材料及信息;
3、采取日常检查、专项督导、明察暗访等方式,制定督查通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辖区维稳工作部署和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查找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制定考评办法和考评细则,对各乡镇(街道)、政法成员单位、驻区单位、巡逻队伍、社区民警维稳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单位化”管理,“数字化”视频监控等相关工作。
4、贯彻执行市综治委、区委有关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我区社会管理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各项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调查研究工作,研究分析社会治安形势,提出建立和完善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各项机制、制度的意见和建议;组织、协调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开展平安建设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组织综治干部培训,对各乡镇、街道、各成员单位落实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评比;重点地区集中整治工作;综治及平安建设宣传舆论工作;铁路和公路护路、电力保护、见义勇为、应急管理工作;办理乌鲁木齐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5、全面掌握全区邪教组织和人员对社会危害的气功组织的网络及人员情况和动态;对邪教组织和人员的数据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有计划、有步骤的将邪教人员纳入年度攻坚教育转化目标任务,建立长效接茬帮教、巩固、监控机制;协助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对邪教组织和人员的打击查处工作。
6、承担组织协调指导加强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和特殊人群服务管理,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区人口基础信息库,建立覆盖全部实有人口的动态管理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由户籍人口向常住人口全覆盖;
建立权责明确、协调统一的疆内外来乌人员服务管理联动机制;协调完善“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协调配合”工作机制;星级出租户定级及管理工作。
(二)内设机构
政法委与综治办合署办公。目前,政法委员会办公室下设3个科室,分别为维稳协调科、监督检查科、综合科。另有1个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综治办下设1个办公室及1个二级单位(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三)人员编制
本单位行政编制18名,事业编制10名。其申:领导职数11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综治办收入预算为29328.5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9328.5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综治办支出预算为29328.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8.53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29080.00万元,主要为维稳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248.5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3.8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2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1.45万元。项目支出29080.00万元,其中项目支出包括报警岗亭建筑工程、监控门禁系统经费、维稳工作经费、巡逻车辆经费、平安建设经费、社区戒毒经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管理单位化管理。
三、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高新区(新市区)综治办“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
附件: 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高新区(新市区)综治办
2016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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