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委党校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区委对干部队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地培训和轮训区属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以及入党发展对象、理论骨干等。
2、研究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区委、政府的工作部署,对本区改革开放中重大现实问题开展理论研究。
3、在组织部的指导下,协助其他部门做好政治理论及业务培训工作。
4、协助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做好全区公务员培训及轮训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委党校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高新区(新市区)委党校自成立之日起,设编制10人,现实有人数7人(均为参照公务员管理)。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委党校收入预算为128.7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28.7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支出预算为12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76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0.0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118.76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4.9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7.54万元;奖励金11.90万元;住房公积金10.46万元;采暖补贴0.64万元;教学场地改造费12.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1.3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0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党校“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附件:
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委党校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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