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红十字会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红十字会工作,推动全区红十字会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是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三是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
四是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五是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六是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是完成区委、区政府委托和上级红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是开展造血干细胞采样、遗体捐献的登记工作。
九是积极开展慰问贫困人员工作。
(二)人员编制: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数3名,年末实有人数3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收支总体情况:根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单位部门预算批复,本年总收入42.69万元。财政拨款42.69万元、其他收入0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实际支出为42.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6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为10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32.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6.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0万元,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6年新市区红会“三公”经费支出总额为0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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