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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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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红十字会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1-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一是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执行《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组织落实红十字会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红十字会工作。

二是开展救灾的准备工作。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护和救助工作;依法接受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的捐赠,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人道主义援助。

三是开展卫生救护的宣传和普及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初级卫生救护知识培训。

四是依法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艾滋病防治的宣传教育工作、关心爱护艾滋病病毒感染者、患者及其他救助工作;开展其他人道救助工作。

五是依法开展社会募捐活动。

六是开展有益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弘扬人道主义精神的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是开展造血干细胞采样、遗体捐献的登记工作。

八是积极开展慰问救助工作。

(二)人员编制: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红十字会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数4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爱卫会收入预算为68.83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68.8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收入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红十字会支出预算总额为6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万元53.83,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68.8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6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5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区红十字会“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2.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万元。

高新区(新市区)红十字会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2017预算批复.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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