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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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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教研室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研究幼儿园、中小学教育理论、提高教学质量。

2、教学研究、教育指导、教学业务管理、教材建设、评价建设、课题研究、教师培训。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区教研室主要完成及以下工作:精心安排好地区的教科研工作,召开高新区(新市区)2015年教学工作会议,突出教科研重心下移,关注校本教研,深化教科研引领作用;深入学校听评课、了解学校的教学常规管理情况,注重课堂效率的提升,全年下校听课累计1200余节;有效开展教师培训工作,继续加强地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大力推进“双语”教学工作,召开了双语教育教学研讨会,双语教学质量分析会;探索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教研有机整合的方式,积极开展微课、翻转课堂等展示、交流活动;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与南京市建邺区教师发展中心签订了交流发展协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编制人数30人,其中:事业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数29人。其中:事业编制29人。离退休人员20,其中,退休人员20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决算总收入625.9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25.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其他收入0.15万元,占总收入的0.02%。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59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93.45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93.4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2.1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增加及工资调整。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研室项目支出总额为0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2015年年初结转及结余资金为2.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2.64万元,2015年年末结转及结余为3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35.1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研室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教研室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教研室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

二〇一六年八月十八日

附件【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研室.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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