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研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在高新区(新市区)区委、区政府、区教育局的领导下从事教育教研工作
(二)内设机构:
纳入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1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中0个市政府派驻事业单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研室编制人数3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0人。实有在职人数26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 26人,离退休人员24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24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据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财政局下发《关于编制2017年-2019年支出规划和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编制了我单位2017年度预算,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收入预算为545.7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45.72万元,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教研室支出预算总额为545.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512.3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33.36万元,主要用于教科研研究等业务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512.36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358.0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9.64万元。项目支出预算33.36万元,包括:残保金:3.3万元,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注入费用10.06万元,教育教学研究经费:2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研室“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外事、组织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教研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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