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财政、税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法规、制度和方针政策。
2.根据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执行贯彻财政制度。
3.负责编制幼儿园预决算草案,负责幼儿园预决算工作。
(二)内设机构:
纳入幼儿园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1个职能处(室),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
幼儿园编制人数41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 41人。实有在职人数63人,其中:事业在职人员 63人。退休人员146人,其中:企业退休人员69人,事业退休人员77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通知》(乌财行〔2017〕6号),幼儿园收入预算为1414.36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14.36万元,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幼儿园支出预算总额为141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1414.36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31.59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1382.7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756.5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4.5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21.65万元。项目支出31.59万元,其中医保一次注入27.02,残保金4.57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幼儿园“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外事、组织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0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乌鲁木齐市第十四幼儿园(高新区(新市区)第一幼儿园)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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