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负责提供高新技术企业孵化、高新技术人才培训、咨询等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纳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创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创业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3个职能科(室)。
(三)人员编制:
区创业服务中心编制人数13人,其中: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13人。实有在职人数15人,其中:行政在职2人,事业在职人员 13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退休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乌鲁木齐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财政局下达2017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区财政安排局机关收入预算为1767.59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767.59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区创业服务中心支出预算总额为176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870.69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孵化资金支出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896.9万元,主要用于创业大厦、生物医药孵化器的水电暖、日常维修等业务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预算870.69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46.92万元,孵化资金6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8.7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77万元。项目支出预算896.9万元,包括:水费48.5万元,电费98万元,采暖费14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00万元,伙食补助6.08万元,医疗注入2.82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区创业服务中心“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8.1万元,用于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1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工作职责、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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