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为维护城市环境卫生提供清运保障。负责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运营和维护,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管理,主要任务是机械化垃圾清运、机械化道路清扫、机械化道路洒水、机械化冰雪清除作业、应急抗洪抢险等。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环卫清运队机构规格相当正科级,核定事业编制109名(管理岗位30个、专业技术岗位15个、工勤岗位64个),其中领导职数4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2名),经费形式为独立核算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单独编制部门预算。
2016年底实有在职人数98人,其中领导职数4人,管理岗位11人、专业技术岗位8人、工勤岗位75人。退休人员59人,离休人员1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收入预算为8949.92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基本支出经费拨款4310.08万元,项目支出经费拨款4639.84万元。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预算为8949.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0.08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4639.84万元,主要为商品和服务支出及其他资本性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4310.08万元,具体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030.50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881.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398.50万元;
项目支出4639.84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区清运队“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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