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城市生活垃圾的一级收运、二级转运、直收直运工作任务。保障全区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机械化生活垃圾于当日转运至垃圾填埋厂进行填埋处理。
(2)负责完成全区主次干道和重点片区的机械化道路清扫任务。机械化道路清扫按照城市管理环境卫生质量相关标准执行,常规作业实行一日三扫,特殊情况三扫以上,确保全区主要的主次干道路面干净整洁。
(3)负责完成全区主次干道和重点片区的机械化洒水降尘除尘任务。道路机械化洒水喷雾,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质量相关标准执行,全区主要道路洒水作业全覆盖,水花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基本保持路面湿润,达到降尘防尘效果。
(4)负责全区主次干道、BRT车道等冬春季机械化冰雪清运任务。机械化冰雪清扫清运作业实行即下即清,基本达到雪停路净,确保交通畅通。
(5)完成上级安排的临时性任务。充分利用环卫机械装备积极配合上级执行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等应急任务。
(6)担负高新区(新市区)民兵抗洪抢险分队职责。民兵抗洪抢险分队在区委区政府、区防洪指挥部和区武装的领导和指挥下开展工作。
(7)执行上级下发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关机关内下设6个科室,分别是:财务科、办公室、保洁科、应急科、管理巡监科及服务保障科。0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人员编制、实有人数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编制人数55人,其中:行政人员编制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员编制55人。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实有在职人数94人,其中:行政在职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0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94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人员1人,退休人员0人。
第二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8,536.1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8.26万元,增长35.76%,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一是城区环卫作业面积增加,最远覆盖到安宁渠镇、青格达湖乡和六十户乡;二是作业频次和作业强度增加,主要表现在道路洒水和垃圾清运作业;三是车辆维修材料增加,车辆运行费增加;四是转运站、智能垃圾房和垃圾桶、箱等维修维护费用的增加;五是聘用人员劳务费增加;支出8,03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290.63万元,增长19.1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因2017年城区环卫作业面积继续扩大,临时聘用人员增加,道路洒水作业、垃圾清运、卫生整治、冰雪清除和应急清运作业增加,2017年环卫车辆运行作业达480辆,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全区各大小垃圾转运站12座(2015年8座)、智能垃圾屋153座、环卫基地1处等维修维护费增加;结余589.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43万元,增长429.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构成:2016年财政拨入以后年度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清算经费1,114,444.00元、2017年事业单位职工30%绩效工资待发1,137,828.00元、2018年1月需支付2017年12月临时聘用人员工资1,450,000.00元、2018年1月需支付2017年11月至12月车辆维修材料费345,582.00元、清雪刀片滚刷。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8,949.92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413.74万元,降低4.62%;预算支出8,949.92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912.86万元,降低10.2%。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8,536.1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515.49万元,占99.7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缴款0万元,占0%;其他收入20.69万元,占0.24%。本年收入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甘泉堡转运站年初预算400万运行经费,但2017年该未启用,两乡一镇转运站年初预算245万,但启动时间较晚,未完成预算目标;其他收入(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和食堂饭票收入)。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收入8,949.92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413.74万元,降低4.62%。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8,03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96.11万元,占59.67%;项目支出3,240.95万元,占40.3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甘泉堡转运站年初预算400万运行经费,但2017年该未启用,两乡一镇转运站年初预算245万,但启动时间较晚,未完成预算目标。
与预算相比情况:预算支出8,949.92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912.86万元,降低10.2%。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15.4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249.68万元,增长35.9%,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卫生作业增加,作业强度增加,洒水2公里范围内每天执行19洒、环保督察,垃圾清运频次增加,卫生整治力度加强,应急清运队作业增加。财政拨款支出8,03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2.7万元,增长26.48%。其中:基本支出4,796.11万元,项目支出3,240.95万元。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区环卫作业面积继续扩大,临时聘用人员增加,道路洒水作业、垃圾清运、卫生整治、冰雪清除和应急工作突击性强,因此劳务费占比重;2017年环卫车辆运行作业达480辆,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全区各大小垃圾转运站12座(2015年8座)、智能垃圾屋153座、环卫基地1处等维修维护费增加。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89.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43万元,增长429.3%,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6年12月财政核拨自2014年10月1日至2016年7月期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清算费用、2017年事业单位职工30%绩效工资待发,2018年1月需支付2017年12月临时聘用人员工资、2018年1月需支付2017年11月至12月车辆维修材料费、清雪刀片滚刷。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949.92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减少434.43万元,降低4.85%;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9.92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912.86万元,降低10.2%。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37.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682.7万元,增长26.48%。增减变化主要原因是2017年城区环卫作业面积继续扩大,临时聘用人员增加,道路洒水作业、垃圾清运、卫生整治、冰雪清除和应急工作突击性强,因此劳务费占比重;2017年环卫车辆运行作业达480辆,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全区各大小垃圾转运站12座(2015年8座)、智能垃圾屋153座、环卫基地1处等维修维护费增加。其中:按功能分类科目,2049901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支出242.5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82.36万元,2120501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7612.2万元。按经济分类科目,工资福利支出1,385.6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554.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70.98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626.3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49.92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减少912.86万元,降低10.2%。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0万元,债务利息支出0万元,基本建设支出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本年支出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
年末结转结余589.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43万元,增长429.3%。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89.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478.43万元,增长429.3%,增加原因是年末结转构成:2016年财政拨入以后年度养老金和职业年金清算经费1,114,444.00元、2017年事业单位职工30%绩效工资待发1,137,828.00元、2018年1月需支付2017年12月临时聘用人员工资1,450,000.00元、2018年1月需支付2017年11月至12月车辆维修材料费345,582.00元、清雪刀片滚刷。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0万元,占0%,比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17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480辆,其中:其他用车48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是指单位购置和使用的洒水(喷雾)车、清(洗)扫车、垃圾清运车、清(除)雪车、自卸车、环境卫生检查车、装载机、挖掘机、滑移机、剁冰机等)。
公务接待费0万元。具体是: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
与预算相比情况:2017年度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与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39.44万元,比上年增加126.55万元,增长4.5%。主要原因是017年城区环卫作业面积继续扩大,临时聘用人员增加,道路洒水作业、垃圾清运、卫生整治、冰雪清除和应急工作突击性强,因此劳务费占比重;2017年环卫车辆运行作业达480辆,车辆运行成本增加;全区各大小垃圾转运站12座(2015年8座)、智能垃圾屋153座、环卫基地1处等维修维护费增加。
六、政府采购情况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政府采购计划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实际采购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
(一)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总计25,796.5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802.34万元,固定资产23,747.86万元,其中:房屋2,076.26(平方米),价值433.06万元,共有车辆480辆,价值18,031.91万元,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8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主要是指单位购置和使用的洒水(喷雾)车、清(洗)扫车、垃圾清运车、清(除)雪车、自卸车、环境卫生检查车、装载机、挖掘机、滑移机、剁冰机等):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其他固定资产价值5,047.89万元。
(二)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合计71.49万元,资产处置收入合计1,689.11万元。其中:已缴国库1,689.11万元,已缴财政专户71.49万元,应缴未缴0万元,单位留用0万元。
(三)部门项目支出情况和项目绩效评价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单位实行绩效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
第三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缴款”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即事业单位当年收支扣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9.结余分配:反映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发生的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15.“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本单位支出功能分类说明。204类99款01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208类05款05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212类05款01项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有关说明内容。
第四部分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报表封面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决算表》
四、《支出决算表》
五、《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二、《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三、《资产情况表》
二十四、《国有资产收益征缴情况表》
二十五、《基本数字表》
二十六、《机构人员情况表》
二十七、《非税收入征缴情况表》
二十八、《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二十九、《政府采购情况表》
三十、《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附件【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环卫清运队.xls】已下载次 附件【附件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xls】已下载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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