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土地征收管理办公室)成立2012年4月,隶属于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政府,是其全额拨款的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职能为:
(一)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三)负责行政区域内储备土地的征收管理工作。
(四)承办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5年共计承担自治区、市、区三级重点建设征收工作11项,分别为阿勒泰路—西北路交通改善工程项目、河北路东延项目、北京路北延、轨道交通市政项目、国网用地项目、自治区环保厅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亚中机电项目、老年公寓、长春路蝶形桥、城北新城中建合作区土地征收项目等。2015年1月至10月,共计征收土地2403.91亩,征收房屋386户、企业4家,征收建筑物面积152541.75平方米,支付征地拆迁补偿款15.50亿元。
三、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事业编制34人,在职在编实有事业人员21人。
实有车辆编制6辆,在编实有车辆6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征收办决算总收入200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0898万元,占总收入的99.992%。其他收入16万元,占总收入的0.008%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011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3万元,占总支出的0.06%;项目支出201030万元,占总支出的99.94%。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基本支出12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房屋征收补偿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01030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征收办2015年收入200914万元,支出201153万元,动用上年结余239万元,2015年末财政拨款结转859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征收办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17.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征收办2015年机关运行经费0万元。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固定资产合计81.26万元,其中车辆5台,计59.78万元,其他固定资产21.4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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