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宣传和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土地征收、房屋征收与补偿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
2、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组织实施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3、负责行政区域内储备土地的征收管理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高新区(新市区)征收办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征收办编制人数26人,其中财政补助的事业编制26人。实际在职人数22人,其中,行政在职0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0人,事业在职人员 22人,后勤管理人员0人,离退休人员0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征收办收入预算为54488.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325.99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54163万元。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基本支出322.05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10.6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1.3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0.0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54166.94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征收办“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5.4万元。
附件: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
房屋征收与补偿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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