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林业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和我市财政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2、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财务规划、信息共享方案。
3、负责我局的日常财务工作,协助上级财政主管部门建立财务预报工作体系,制定财务预报方案并组织实施,强化财务工作的重要性。
4、做好年度的预算、决算工作及固定资产上报工作。
5、负责管理、监督园林局专项资金的使用,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监督工作。
6、承办财政局的其他临时性的事项。
(二)机构及人员编制
我局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内设2个机构。编制人数9人,事业编制9人。2016年末实有在职人数6人.
二、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我局收入预算为1016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68.47万元,项目支出收入10000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7年我局支出预算为10168.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47万元,主要为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项目支10000万元,主要为辖区绿化建设,养护。及绿地养护水电费等支出.
(二)预算支出主要内容
1、基本支出168.4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3.8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80.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3.85万元。
2、项目支出10000万元。
三、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2017年,园林局“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万元。
附件: 1.单位基础信息表
2.收入预算总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单位支出明细表—资金来源
5.单位支出明细表—经济科目
6.“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高新区(新市区)园林局
二〇一七年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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