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科协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高新区(新市区)科协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一、 机构主要职责:
(一)、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二)、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
(三)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本区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
(四)、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推荐人才。
(五)、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急事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六)、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科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七)、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八)、兴办符合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二、机构编制情况:
区科协核定编制3名,正科级机构(其中领导人数1名,工作人员2名)。实有3人。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区科协决算总收入121.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1.13万元,占总收入的100%。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2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69万元,占总支出的17.16%;项目支出167.52万元,占总支出的82.85%。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0.04万,主要是因为工作人员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7.5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7.6万元。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共计结转结余资金16.70万元,包括机关运行经费的0.54万元,用于科普活动支出的16.15万元。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0.2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29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4年决算数增加0.0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0.06万元,我局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的有关要求,对车辆运行费用支出、公务接待等,研究制定了支出压缩的具体指标;其次,在办公用品等采购方面,坚持执行有关规定,能用则用、能修则修;在会务方面,做到可开可不开的会就不开,必须要开的会议尽量控制会议总量、参会人数,并就近安排。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29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运行维护费0.29万元,比2014年决算增加0.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工作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5年我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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