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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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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7-07-28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和科学方法。捍卫科学尊严,推广先进技术,开展青少年科学技术教育活动,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

2.开展学术交流,活跃学术思想,促进科学发展。

3.反映科学技术工作者的意见和要求,维护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组织科学技术工作者参与本区科学技术政策、法规制定和政治协商、科学决策、民主监督。

4.表彰奖励优秀科学技术工作者,推荐人才。

5.开展科学论证、咨询服务,提出政策建议,促进科学急事成果的转化,接受委托承担项目评估、成果鉴定、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任务。

6.开展民间国际科学技术交流活动,发展同国外的科学技术团体科科学技术工作者的友好交往。

7.开展继续教育和培训工作。

8.兴办符合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宗旨的社会公益性事业。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单位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有1 内设机构.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单位编制人数3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3 人,实有在职人数3 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 人。

第二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度收入159.03 万元,支出总计157.18 万元。收入较上年增长了31.29%,主要是补交22个月医疗保险金拨款收入;支出减少22.27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核减科普经费。

二、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2016年收入159.03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

三、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支出决算为157.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决算43.45万元,项目支出决算113.73万元。

四、部门结转和结余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结余18.55万元,其中上年结余16.70万元。本年结余主要原因:一是财政拨入职工养老金、职业年金、医疗保险金等尚未汇缴至社保统筹。

五、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总额为0万元。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4.97万元,支出决算为157.18万元,超出预算的65%。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养老并轨拨入代扣个人部分及单位应缴纳2014.10月至2017.07月。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93万元,较上年增长0.27万元,增长40.88%。主要原因:开展各类科普宣传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 辆,系科普大篷车。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
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
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93001_附件1-1:2016年部门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决算公开表.xls已下载
附件【093001_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科学技术协会.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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