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办201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的报告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 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及我区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度;研究拟订人才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才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乡(镇)、街道(片区管委会)人才工作;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及我区组织的各类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区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区重大人才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及人员编制
人才办为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
人才办编制人数3人,其中:行政编制3人。实有在职人数13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2人。
二、2016年部门预算预算安排情况
(一)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人才办预算为1680万元。项目支出1680万元。2016年,人才办“三公”经费预算总额0元。
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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