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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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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办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贯彻中央、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及我区有关人才工作的政策、制度;研究拟订人才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人才工作情况的调查研究,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建议,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乡(镇)、街道(片区管委会)人才工作;协调落实国家、自治区和乌鲁木齐市及我区组织的各类专项重点人才工作;建立和管理区人才信息库;协调实施区重大人才工程,直接联系一批优秀企业家和各类高级专家;承担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抓好“2050”党政人才引进工作。根据区编办提供的空编空岗情况,积极与自治区公务员局、乌鲁木齐市人社局沟通协调,制定我区2015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紧缺需求目录,3月下旬,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带领组织部、人社局、人才办的7名同志,分两组分别前往北京、上海和西安赴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8所高校,开展宣讲、推介、面试和面谈工作,共收到400余份简历,在北京、上海、西安三地开设面试考场,共计面试118人,最终录用了18名条件较好、素质较高的优秀人才补充到高新区(新市区)机关工作,其中男6人、女12人,博士1人,硕士17人,中共党员18人,均为国家重点大学的优秀毕业生,专业涵盖了新闻、系统工程、土木工程等新区机关各部门紧缺专业;二是继续推进新疆高新技术创业示范基地项目建设。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市委领导多次来大厦施工现场指导工作,区委领导多次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讨论了新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大厦的功能定位、空间布局和招研引智政策。截至目前,新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大厦设计工作已完成大厦及会议楼主体施工图、外装修幕墙施工图,后续设计工作需在确定室内功能布局及装修方案后启动。形成了《关于设置新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大厦服务机构的请示》,由市编办批准向自治区编办申请成立新疆高端人才创新创业大厦的管理机构,同时,加强了大厦专项经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严格审批程序;三是坚持加大“走出去、引进来”战略,推动各类高层次人才交流。先后组织新疆德蓝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华世丹药物研究有限责任公司、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重点企业随自治区人社厅新疆代表团参加了在大连举办的2015年中国海外学子创业周活动、第八届中国留学人员南京国际交流与合作大会、第二届部分大中城市联合招聘高校毕业生(春季)武汉专场活动和2015年秋季内地高校专场招聘会,共征集13家重点企业的95个岗位和12个科技项目合作需求参会,最终与6名留学归国学子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9月中旬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丰台园科技创业服务中心的程军主任一行先后赴百花村软件园、北区生物医药孵化器、科研总部基地等载体开展了包括参观考察、座谈交流、专题讲座等形式的“首都专家新疆行”活动。四是加大各类高层次人才项目申报力度。积极开展2015年自治区“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和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2015年“西部之光”访问学者计划的申报工作,推荐新疆新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李西良报考2015年的中科院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新疆博士研究生班,并最终通过考试顺利录取。开展“十百千”人才工程中期考核工作,成立专家评审小组,采取实地考察、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现场提问等方式,集中利用6天时间对2014年入选的“十”类和“百”类共32名人才进行中期考核;五是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相关工作。开展博士后综合评估,并顺利通过人社部的评估;积极申报设立分站,2015年新进站4人,出站1人,累计进站26人。被自治区人社厅评为2015年度管理规范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六是完善人才服务体系,不断优化人才发展环境。年初制定了2015年的人才工作培训计划,先后组织了5场专题培训讲座,现场培训200余人,现场反响热烈。6月底,开通了名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才办”微信公众平台,并利用微信公众平台宣传人才政策、更新人才动态、发布人才推介会消息等相关信息。积极实施人才安家工程。为做好高层次人才的后勤保障服务工作;做好2015年度乌鲁木齐市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我区共通过各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核上报355人,其中,副高24人、中级130人、初级201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规格正科级,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车辆编制数0辆,实有车辆数1辆,为租赁车辆。出租方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中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第三部门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收入14067113.9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92600元,占总收入的97.33%;其他收入374513.96元,全部是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2.67%。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支出1637285.38元。其中基本支出0元,项目支出1637285.38元,占总支出的100%

(一)基本支出情况。

因为人才办所有人员编制未在本部门,全体人员工资截至目前全部在人事局发放,所以无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情况。

项目支出中商品服务支出为1523285.38元,占项目支出的93%,其中差旅费占比较大为442860.70元(主要用于2015年党政人才引进工程北京、上海、西安三地开展宣讲、推介、面试面谈及组织学生来区实习体检工作,和“走出去、引进来”参加各类高层次人才交流会推介宣传我区的人才政策),办公费为125425.55元(主要用于日常业务工作包括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评审、职称申报评审、学生简历档案、博士后工作站、召开全区人才大会、人才培训、招聘等),印刷费为114923.60元(用于全年人才宣传方面包括参加各类人才展会、招聘会、交流会的宣传需求册、人才政策汇编、人才动态等资料的印制)。其他资本性支出114000元,占项目支出的7%,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主要用于为2015年招录的引进人才中分配到高新人才大厦及人才办的12名工作人员配备正常所需办公设备)。

(三)年度收支增减变动情况

2015年度收入较上年减少了47823052.6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了47894886.38元、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了71833.73元。

2015年度支出较上年减少了了9683372.62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

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乌鲁木齐市分别拨付5000万元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高新人才大厦的建设,2015年度未拨付高新区(新市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

支出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14年召开了全区人才工作会议,会上累计兑现政策办法中提出的资金配套和各类资助996.8万。

三、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结转63001256.63元,主要用于北区人才大厦和人才公寓工程款未完工还未结算付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数0元(含政府性基金),其中:因公出国经费决算0元,主要用于:说明出国事由、团组数及人数(无);公务用车0元。公务接待经费决算0元。

“三公”经费预决算差异说明,以及其他需要说明事项。(无)

表格:见2015年部门决算报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人才办

二0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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