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部门决算公开
一、部门单位概述
(一)主要职能:
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农村政策,推动全乡经济和社会持续稳定发展。宣传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稳定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依法行政,推进政务公开;加强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提高,培育村民委员会自治能力。加强民政、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划生育、安全生产、劳动保障和农村规划等社会管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全面落实维护稳定的各项措施。“抓稳定,保一方平安”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夯实维护稳定的社会基础,不断强化维护稳定的相关措施,使维稳工作步入常态化、制度化的轨道。以基础建设为突破口,不断改善民生。针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极为薄弱的实际情况,对乡村道路、农村安全饮水、农电改造等涉及百姓生产生活的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推进土地征收工作,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区委、政府具体要求,全力做好了土地征收和房屋征迁工作。非法建设和私搭乱建行为的管控和拆除工作。乡、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介绍:
在区委、财政局、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快速发展,新农村建设迈上新台阶。投入50余万元在乡政府、派出所新建围墙,并对各村加装围墙倒刺围栏。完成安居富民1724户,累计补助3106.8万元,极大改善农民生活质量。全年投入1458万元,更新机井4眼,新修防渗渠3.6公里,新建无支柱镀锌钢架大棚500亩。认真做好各村“访惠聚”民生项目,截至目前已全部完工投入使用。(联合村水泥防渗渠项目,总长度3550米,项目资金50.04万元,上级补助50万元,该项目建设,大幅提高农作物灌溉用水效率,降低了生产成本,受益群众220户560人。青湖村机耕路砂石路面项目,总长度4170米,项目资金50.04万元,上级补助5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方便村民生产出行,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输问题,受益群众280户520人。天山村机耕路砂石路面项目,总长度4170米,项目资金50.04万元,上级补助50万元,该项目建成后方便村民生产出行,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输问题,受益群众150户400人。新联村机耕路砂石路面项目,总长度4170米,项目资金50.04万元,上级补助50万元,青该项目建设后,有效解决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运输问题,受益群众350户830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内设机构:纳入2015年财务决算编制范围的有8个职能科(室)。
(二)人员和车辆编制:高新区(新市区)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编制人数47人,其中:行政编制23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4人,事业编制18人。实有在职人数40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2人,事业编制16人。离退休人员10人,其中,离休人员0人,退休人员10人。车实有车辆编制2辆。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财务决算批复的通知》,本年总收入5332.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5315.32万元、其他收入16.791万元.
二、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实际支出为2159.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51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支出628.53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213.97万元;项目支出1317.0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访惠聚工作支出、巡逻维稳公共安全支出、农村文化活动支出、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农村危房改造等支出。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底累计结转结余资金数4057.14万元,基本支出结转234.95万元,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3822.18万元。基本支出结转为我乡税收返还资金和预留在职事业人员30%绩效工资奖金。项目结转主要为安居富民工程建设补助经费,主要原因是部分工程当年未完工,未验收,公示后才可发放工程补助金,形成结余。剩余项目结转资金为四个村访惠聚民生建设项目工程尾款和新建机关和派出所铁艺护栏资金。工程竣工未验收,形成结余。
四、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三公”经费支出费用共为4.7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公务接待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为4.74万元。2015年“三公”经费与年初预算数保持一致,与2014年决算支出数持平,无增减变动。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因公务接待0人,0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运行费4.74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单位工作职责、开展工作、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47万元,比2014年增加5.09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是:我乡新招录在编人员、公岗人员及监控室人员,区委派巡逻防控大队16人常驻我乡执行防控巡逻任务,使办公费用增加。
(二)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两辆班车。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三公”经费是指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 是指为保障机关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交通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公务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青格达湖乡人民政府
2016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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