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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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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片区管委会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6-08-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自治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二工片区管委会2015年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如下:

一、部门基本情况

1、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片区管委会机构规格县级,为全额拨款行政单位,独立核算,单独编制部门预决算。现本管委会编制人数170人,实有行政编制28名(含南疆选调干部行政编制1名,其中参公管理为9人)。领导职数5名。

管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42名,其中:行政事务执法管理中心、社会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城区管理服务中心、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管理中心及市场管理服务中心32名,管委会所辖9个社区工作人员全额预算事业编制110名。

2015年底在职人数126人,其中行政人员20人、参照公务员人员8人、事业人员98人。另:公岗人员289人。

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2、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介绍

新接收两个社区(由高新街、长春北路管委会移交)已纳入正轨,另有三个老旧社区装修改造一站式服务大厅,维稳设置隔离墩及护栏及警备装备改造,拆除天津路市场,确保了辖区稳控安定。冬季冰雪清运及夏季绿化,争创全市(四个之一)居家养试点社区、文明社区及双创工作。

二、201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见附表)

三、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收入情况说明

根据乌鲁木齐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15年财务决算批复的通知》本年总收入3486.25万元。财政拨款3485.10万元、其他收入1.1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34.84万元,增幅7%。

(二)部门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5年实际支出为3485.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85.42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2739.1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746.26万元。较去年同期增加322.91万元,增幅10%。

(三)部门结转结余情况说明

年末结余结转166.57万元。结余款上缴财政67.76万元,实际结余结转经费主要为全年事业编制人员30%基础性绩效工资发放,保洁员及巡逻员12月份工资发放,聘用厨师人员12月工资发放,车辆保险及维修材料款欠款,部分社区改造工程款。

(四)部门“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74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外事、组织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2)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0万元。实际支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实际支出4.28万元。主要用于履行工作职责、开展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46.26万元,比2014年增减529.11万元,增长217.15万元,增幅41%。主要为新纳编17人的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新接收两个社区投入基层政权建设经费加大,新增环境卫生区域面积加大,投入清运垃圾及冰雪及人力物力加大。

(2)部门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实有车辆19辆。其中公务用车2辆,社区巡逻及警务用车15辆,其他执法执勤用车2辆

(六)专业名词解释

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水电费、取暖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附件【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二工片区管委会2015年度决算公开附表.xls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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