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事处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单位概述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能
1.受区委、管委会(区人民政府)委托,统一领导和管理辖区党务、行政和社会事务工作,促进片区和谐发展;
2.拟订片区发展规划,提出强化“两个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工作的建议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统筹整合辖区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公共服务资源,综合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为辖区居民提供民生保障、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综合服务;
4.对相关职能部门和驻区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机构设置
根据职责,纳入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事处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有厅机关内设的1个机构。
(三)人员编制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事处规格正科级,核定编制8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事业编制67人。其中:领导职数5名(正科级2名、副科级3名),经费形式为全额预算管理。
2016年底在职人数100人,其中:行政2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人,事业人员73人。其中:领导职数4人,管理岗位96人。
第二部分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三、收入支出决算表
四、收入决算表
五、支出决算表
六、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行政事业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基本建设类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十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二十、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十一、资产负债简表
二十二、2016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及说明
第三部门 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事处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关于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2016 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2016年度收入总计2473.78万元,支出总计2525.43万元。收入较上年降低了8.77%,收入减少主要原因是上级部门未拨款;支出减少164.88万元,降低了6.13%。主要原因是:经费节约。
二、 部门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收支总体情况:根据区财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财务决算批复的通知》本年总收入2473.78万元。财政拨款2472.44万元、其他收入1.34万元。按照收支平衡的原则,2016年实际支出为2525.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25.43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三、部门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决算支出主要内容:基本支出决算2525.4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993.9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48.6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77.63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5.14万元。
四、结转结余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共计结转结余资金23.70万元,包括机关运行经费的9.61万元,用于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支出的14.09万元。上年结余82.36万元。
产生结余的主要原因:一是2016年创城工作展板制作费未结算;二是社区办公室维修款未结算完;三是社区购买的维稳装备未结算。
五、“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事处“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总额为4.7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未安排预算支出。因公出国(境)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外事、组织等部门有关要求开展,并由市财政根据实际因公出国(境)工作任务按规定程序进行预算追加和安排支出。
(二)公务接待费未预算安排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安排4.7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74万元,实际支出4.74万元。主要用于履行业务、机构日常运转等方面公务用车的燃料费、修理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通行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未安排预算支出。2015年“三公”经费共计支出4.74万元,2016年和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均严格按照当年年初预算安排支出,无增减变动。
六、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分析说明
2016 年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88.99万元,支出决算为 993.99 万元,完成预算的77.11 %。调整预算的主要原因:经费节约。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2万元,比2015年增加17万元,主要原因是我街道加大了维稳力度,维稳开支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垃圾自卸车。
八、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中央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财政厅行政单位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立法、资产产权管理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国库业务(项):指财政厅用于财政国库集中收付业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厅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项目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财政厅信息网络中心、财政厅科研所、财政厅会计事务服务中心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财政厅除上述项目外,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068001_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杭州路街道办事处.xls】已下载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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