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高新区债务限额为45.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0.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5亿元。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债务余额为409,2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76,9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2,250万元。
我区现有政府性债务余额中财政局债务余额为4450万元(高新区开行贷款2860万元,新市区开行贷款1590万元),高新集团贷款余额为14亿元,自治区债务置换债券264782万元(2015年98450万元,2016年166332万元)。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
2017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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