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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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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新区(新市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的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1-18 浏览次数: 【字体:

一、区本级各部门(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共131个预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7339人,人员构成:行政人员1549人,事业人员5780人,离休人员10人(退休人员根据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已经交由社保管理));公务用车总数333辆(不包括特种车辆)。

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预算总额

2018年,区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878.92万元,比上年减少560.59万元,下降38.94%,主要是不包含公安特种车辆经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30万元,减少5万元,下降14.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48.92万元,减少555.59万元,下降39.56%,主要是不包含公安特种车辆经费。

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8年预算数

备注

合计

878.92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00

2、公务接待费

30.00

3、公务用车费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848.92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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