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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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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财政总决算相关数据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1 浏览次数: 【字体:

2017年高新区(新市区)财政总决算相关数据说明

一、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一)债务限额

乌鲁木齐市核定我区2017年债务限额为46.3亿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为21.3亿元,专项债务限额为25亿元。

(二)债务余额情况

2017年12月末政府债务余额为419,232万元,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86,982万元,专项债务余额232,250万元。

(三)2017年置换地方政府债券情况

2017年乌鲁木齐市转贷我区置换债券21590万元(一般债券)。

2017年下达我区新增债券10000万元,用于乌鲁木齐检验检测认证产业园建设。

、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强化预算单位的主体责任,完善预算支出定额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提高预算编制科学性,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机制。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要求所有使用财政资金项目必须有绩效目标,项目执行完毕提交绩效报告,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部门单位申请财政专项资金时必须编制绩效目标,提交上年度编制绩效目标(30万元以上项目)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报告。不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或绩效评价结果差的,财政不安排预算,从源头上控制各类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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