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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国家高新区(新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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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19 浏览次数: 【字体:

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说明

一、区本级各部门(单位)人员及车辆情况

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本级共130一级决算单位,财政供养人员共计7295人,人员构成:行政在职人员1124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在职人员391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5780人。离退休人员9人,其中:离休人员9人,退休人员0人。2018年,单位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安排的公务用车购置量0辆,保有量为329辆。

二、“三公”经费口径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包括参加朝觐、学术会议、科技研讨会、国际重大体育赛事申办及参赛费用、文化交流和政府间、单位间交往等。

(二)公务接待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费用。包括国际访问、大型活动及外省市交流接待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包括黄标车淘汰更新,和一般公务用车车辆报废更新等。

(四)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日常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桥过路费等支出。

三、“三公”经费决算总额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726.35万元,比上年减少57.68万元,同比下降7.3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26.35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高新区(新市区)本级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7年决算数

2018年决算数

增减变动

合计

784.15

726.35

-7.37%

1、公务接待费

0.12

0

-100%

2、因公出国(境)费用

0

0

0

3、公务用车费

784.03

726.35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84.03

726.35

-7.36%

(2)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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