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将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22-04-13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关于将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 附件【关于将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乌财扶【2022】2号).pdf】已下载次附件【关于将2022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纳入直达资金管理的通知.pdf】已下载次附件【高新区(新市区)2022年度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表.xlsx】已下载次 【打印正文】 分享到: 【字体:小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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