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新疆新天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七家机构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关于同意新疆新天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等七家机构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文件要求,我局对新疆新天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新疆添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宜和興职业培训学校等7家机构提交的行政许可变更申请进行了受理,经过查阅资料及实地会审评估,认为7家机构符合变更要求。经局务会研究,同意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现予以公示。
一、取消工种
(一)新疆新天地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根据培训机构实际需求和后续发展规划,提出取消下列职业(工种):
商品营业员(五级、四级)、家畜繁殖员(五级、四级)、家禽繁殖员(五级、四级)、家畜饲养员(五级、四级)、家禽饲养员(五级、四级)
(二)新疆添资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根据培训机构实际需求和后续发展规划,提出取消下列职业(工种):
营养师(四级、三级)、健康管理师(三级)、电工(五级、四级)
(三) 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宜和興职业培训学校
根据培训机构实际需求和后续发展规划,提出取消下列职业(工种):
焊工(五级、四级、三级)、砌筑工(五级、四级)、电工(五级、四级)、架子工(五级、四级)、电梯安装维修工(五级、四级)
(四)新疆新发展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根据培训机构实际需求和后续发展规划,提出取消下列职业(工种):
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员S(四级、三级)、智能楼宇管理员S(四级)、安全防范系统安装维护员(五级、四级)
(五)乌鲁木齐高新技术创业园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根据培训机构实际需求和后续发展规划,提出取消下列职业(工种):
社会体育指导员(滑雪指导员)(五级、四级)
(六)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景丽美业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培训机构实际需求和后续发展规划,提出取消下列职业(工种):
美容师(五级、四级)
二、地址变更及取消工种
(一)新疆晨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根据培训机构实际需求和后续发展规划,提出地址变更及取消下列职业(工种):
地址变更:
变更前:高新区(新市区)长春南路西五巷216号华美大厦4楼401
变更后:新疆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四平路3599号东方智慧园二期11栋底商住宅楼商业201室
取消职业(工种):
保安员(五级、四级)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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