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拟同意乌鲁木齐市普大创业培训中心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关于拟同意乌鲁木齐市普大创业培训中心
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要求,我局对乌鲁木齐市普大创业培训中心提交的取消农业经理人L(四级)工种的申请进行了受理,经查阅资料及实地会审评估,认为该机构符合变更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与我局联系。
联系地址:高新区(新市区)河南东路781号五楼
联系方式:0991-3193082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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