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同意新疆海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关于拟同意新疆海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变更行政许可事项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管理办法的通知》(新人社规〔2022〕4号)要求,我局对新疆海曼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提交的增设中医康复理疗专项工种的申请进行了受理,经过查阅资料及实地会审评估,认为该机构符合变更要求。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署名形式与我局联系(联系电话:0991-3193082)。
高新区(新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3月4日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