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某种子商行(马某)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花椰菜种子的案
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 |
处罚名称 | 罚款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处罚类别2 |
|
处罚事由 | 高新区(新市区)城北大道某种子商行(马某)经营未按规定备案的花椰菜种子案 |
处罚依据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第七十九条第五项“违反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林业草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五)种子生产经营者在异地设立分支机构、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或者受委托生产、代销种子,未按规定备案的”之规定,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马某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26************34T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
行政相对人代码居民身份证号 | 654************524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
处罚结果 | 罚款:壹万贰仟元(小写:12000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6年6月8日 |
处罚机关 | 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
当前状态 | 已结案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
备注 |
|
用户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