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高新区(新市区)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及任务分工要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统筹谋划部署
将法治建设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党政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建立主要领导亲自抓、科室长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的良好工作机制,确保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到位、落实到位。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等学习内容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6次,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2次,并按时参加自治区“法治讲堂•逢九必讲”法治培训活动,积极发挥领导干部“关键少数”示范带头作用。
(二)深化理论学习
局内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条例23次,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宪法宣传月”、红色法治宣传教育等普法活动3次,并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等平台号召干部积极参加网络学法,在局内营造良好普法学法用法氛围。
二、围绕实施方案,紧抓任务落实
(一)全面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
建立健全收费目录清单管理机制,在本级政府网站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清单之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一律不允许收取。根据国家、自治区收费政策变动情况,对已发布的目录清单进行实时调整、更新,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在非税管理系统中进行调整和变更,从源头上保证减免的收费项目和措施及时减免到位。
(二)强化自我监督、自我制约
不断完善财会监督和内控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建设在提升财政资金管理效能和加强财政业务风险管控的重要作用,系统梳理预算管理、转移支付、专项资金等财政资金管理全流程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制定覆盖资金审批、拨付、监督等环节的标准化操作规程,使财政各项工作责任清晰、流程规范,确保各环节严格把关,做好风险防控,构建权力监督制约机制。
(三)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依法向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债务管理使用等情况,完善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积极配合上级审计、监管局、财政部门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认真做好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
(四)持续推进财政信息公开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压实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责任,明确公开时限、规范公开模板,财政信息透明度不断增强。2024年,我区130家预算单位预决算全面公开。
(五)配合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
为促进社会组织在提供公共服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高效合理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和供给体系,充分研究政府服务目录特点,对于民生保障、社会服务等领域中可以向市场购买的社会事务交由社会组织承担,逐步将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技术服务等事项交给社会力量实施。
三、 存在问题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法律法规的学习不够深入、精髓要义理解不够透彻,精研深思的主动性、积极性不足。二是部分干部职工仍然存在一定的惯性思维,法律知识储备不足、更新不及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工作、解决问题能力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普法宣传教育形式较为单一,主要是通过参加普法讲座、组织集中学习、组织网络学法、参观法治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普法宣传的覆盖面较窄,普法宣传的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 下一步计划
一是抓学习、强理论,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及党内法规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机会,组织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法,并督促干部职工利用法宣在线、学习强国、干部网络学院等平台扎实做好自学。二是抓规范、强监督,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日常抓好同财政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学习教育工作,确保干部职工的财政法治知识得到持续更新和不断丰富,切实打牢依法理财的理论基础,强化履职法治思维,稳步提升依法履职的水平。三是抓宣传、强教育。结合财政业务和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情况,多样化组织开展学法普法活动,并结合财政业务的开展,加强对各部门财会人员的宣传教育,主动做好财经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的宣讲解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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