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依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将法治理念融入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与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根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行政会重点内容,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在线课程等形式分层分类开展学习。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相关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党纪学习教育传达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强化干部法治敬畏之心,推动法治思想与工作实践深度融合。
(二)聚焦主责主业,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围绕保障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2025年派出执法人员检查农资经营门店58家次,做到监督全覆盖,有效净化了农资市场环境。聚焦动物卫生、农产品质量安全、养殖等重点领域,抽检农产品500批次,检查兽药经营企业20家、动物诊疗机构(宠物用品店)43家次、屠宰场9家次、大型工程机械82台、农用机械78台,全年立案查处动物卫生监督、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机等违法案件12起,强化法治震慑保障农民权益。全年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进一步健全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同区市场监督部门开展联合检查3次,共检查企业3家。
(三)落实普法责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执法全过程。结合“3·15”消费者权益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深入乡村集市、田间地头、养殖场户,开展普法教育宣传42场,通过“田间课堂”普法宣传,发放手册1500份,惠及农户550人次。持续推进“普法进村、法治入户”,举办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高素质农民等线下培训班25期,培训人员350人次。落实政务服务改革要求,持续提升服务质效,确保全局31项行政审批事项办结时限均为3—5天、14项业务承诺办结时限为1天,全年无超时审批和投诉现象,群众好评率达到100%。
(四)聚焦规范执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2025年,共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执法信息26条,实现执法信息全程公开。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实现执法活动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制作执法文书档案12卷,确保案件办理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裁量适当。实施执法队伍“专业化提升工程”,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年度不少于60学时培训要求,采取“线上+线下”“理论+实操”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17期,参训105人次,实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通过公开招考、人才引进等方式,补充年轻执法人员3名,优化队伍年龄和专业结构。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法治队伍建设有待强化。一是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当前执法人员专业素养不均衡,具有法律专业背景执法人员仅4名,占比14.8%。二是开展执法培训措施不深,队伍之间传帮带作用发挥不到位,专业培训主要依赖上级组织,执法队内建立健全师徒帮带机制有待完善。
(二)法治与业务融合有待深入。一是法治成果转化机制不健全,法律法规向实际工作流程转化落实不到位,法律法规操作规范的力度不足。二是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联动执法、行刑衔接不够紧密,部分跨领域案件办理效率有待提高。
三、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能力建设,锻造高素质执法队伍。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农业执法法律人才和后备力量的选育管用。一是持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科学设岗定责,建立健全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现有执法人员传帮带机制,加强岗位培训。二是积极联系区委组织部门,共同谋划好、用好法律专业人才,积极吸纳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干部。
(二)在完善法治体系上精准发力。不断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制度机制,认真梳理各项工作流程,提升执行规范力度。认真巩固基层执法用权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检查专项整治成果。聚焦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能力提升,聚焦新时代新时期农业农村新业态、新问题,做好部门之间的对接,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分局、自然资源分局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就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协同执法事项开展联合执法,落实落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提升执法合力,办好办实群众所想所盼之事。
2026年,我局将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奋力开创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新局面,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高新区(新市区)农业农村局
(区乡村振兴局、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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